外遇不外乎三大動機,所以外遇蒐證需要存在
外遇不外乎三大動機,所以外遇蒐證需要存在

2020-05-13文章引用自:

什麼是很長的時間?一年多了...你還有事嗎?我的妻子在一年多後才發現。她離開了,我繼續和與我有染的人保持聯繫。當您與另一個女人的關係升級時,您的想法是什麼?我感到有一個可以與我交談的人而發生的衝突,這是我的關係之外,而不會給我的伴侶造成任何問題。剛開始時,我感到有些人可以與我交談讓我感到欣慰。

 
與您正在與之交談的人可能沒有長期關係的所有壓力和期望,我在工作中承受的壓力是生死攸關的情況。我不想為此擔心。所以我找到了另一種關係。讓某人談論正在發生的事情對我來說是一種緩解,而不必擔心我的伴侶會遇到這種事情。在一段固定的戀愛關係中,真正地被別人(真的)迷住了,感覺如何?那個挺難。我被抓姦了。我可以告訴那個女孩,我已經結束了戀情,並繼續與我的長期戀愛關係,但是我最大的擔心是,如果我這樣做,她會知道我的長期戀愛經歷關係,並告訴我的前妻我在做什麼,然後我獨自一人結束。
 
與您有外遇蒐證的人是否知道您有長期戀愛關係?她有沒有發現?當我的前妻發現後,他們進行了交談,而我的前妻告訴她,整個過程中,她一直與我保持著戀愛關係。我已經用電話裡的另一個名字把新女孩的電話號碼藏了起來。但是一個晚上,當我躺在床上的時候,她通過我的電話,發現我經常和同一個人通話。她決定給它打電話,然後告訴另一個女孩她是誰。然後,這就是他們倆都發現真相的方式。